众所周知,建筑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工人每天都要接触各种危险材料,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装修是建筑施工的一部分,但装修工人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却没有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很多人担心房子在装修后会不会有室内污染,却很少有人关心装修工人的安全健康问题。
安全意识淡薄
很多装修工人为了省三四十元钱而不配备防毒面具,暴露在钻孔、喷砂、内墙装饰、打磨、砌砖的粉尘中,暴露在油漆、胶黏剂、地板油及其他材料释放出的有害气体中作业。
当笔者询问一些装修工人装修公司是否在上岗前组织了安全培训时,有的人缄默不语;有的人说培训和不培训一个样,安全防护装备自己备,哪儿有钱买;有的人觉得无所谓。
不足四成的受访者知道上岗前装修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至,于其他有关装修工程的法律条文,知道的人少之又少。目前,建筑承建商一般都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但对装修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不是所有装修公司都能做到的。少部分大型装修公司对岗前安全培训很重视,但更多的小型装修公司对这一问题并不重视。而且,装修行业流动性很大,有大量散工。由于装修工程分类复杂,工程时间较短,多工序要同时在一个狭窄的场所内进行,因此每道工序所产生的危害不但影响该道工序工人的安全健康,而且影响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人。很多从业人员是“自雇”人员、新人行或转行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他们的权益谁来保障
装修工人的安全健康权益应该由谁来保障?是业主还是装修公司?一些业主这样说:“我们花钱,他们出力,他们挣的就是这个钱。污染谁不怕?但他们就是干这个的。”
不错,业主与装修工人的关系就是松散的雇佣关系,按常理,装修工人的安全健康似乎不该由业主负责。
据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大型装修公司或家政公司找民工干活儿,但这些公司与民工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契约关系,只是民工干活儿公司付钱,诸如保险之类的社会保障公司不管。
到底该由谁来对装修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装修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过,如果在工作时发生意外身体受到伤害就可以索取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二者之间没有事实劳动关系,受到意外伤害后索赔,劳动部门不予受理,装修工人只有直接通过法院按民事诉讼起诉,获得人身伤害赔偿。
那么,装修工人在干活儿时受到伤害是否有相关的权益保障条例?目前,我国只有上海市出台了相关规定。上海市通过中介机构帮助民工每年缴纳40元的工伤保险费。
路边的“个体户”装修工属于承包、加工承揽性质,与雇工不一样。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流动性比较大,他们发生伤害以后只能自己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