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了解到,进入夏季,降雨增多,为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自即日起至5月底前,立即组织开展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
此次隐患排查,要重点检查地下矿山的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并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等;露天矿山重点检查采场排水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封闭圈周围截水沟是否通畅,工作帮和非工作帮边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垮塌现象等;尾矿库重点检查是否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等排洪构筑物进行质量检测。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安全预警。要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山井下、尾矿库、露天边坡和排土场等重点设施、场所及周边废弃老旧矿井、地表塌陷区、尾矿库和排土场下游可能受威胁的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对所有可能受暴雨、山洪、泥石流威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地下矿山存在塌陷区导水和淹井风险、尾矿库存在溃坝、泄漏风险、露天矿山存在坍塌和滑坡风险的矿山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和人员伤亡。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落实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够快速有效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