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纤维的基本特点
化学纤维包括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人造纤维的安全性质与棉花相同,但静电的产生和积聚性能高于棉花,自燃点一般都在420℃左右。合成纤维本质上属于有机化工产品,遇有明火时先融熔后燃烧,在高温下燃烧非常猛烈。其中腈纶没有明显的熔点,但先软化、分解,生成着火的熔滴,加速了燃烧和蔓延。所以化纤晶库房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设施,以保证储存安全。
二、安全技术要求
(一)包装和堆垛安全技术要求
因化学纤维具有自然和可燃的特性(人造纤维的自燃点420%,氧指数19.7%;合成纤维的自燃点为450-570℃,氧指数除氯纶、锦纶及涤纶稍高外,其他如醋酸纤维、维纶、脂纶及丙纶都较低),星星之火即可酿成火灾,而且扑救的难度也大。因此,在包装和堆垛时要求不能野蛮装卸,以防止因摩擦和静电等原因产生火花,形成灾难。混纺的化纤产品有阴燃的性能,堆垛时应做到便于检查、隔离和疏散。
(二)露天堆场安全技术要求
在化纤产品的堆场,要有防止化学纤维遇外来火星引起燃烧的措施,同时要防止雷击起火。化学纤维的吸水性能虽然比天然纤维低,但受潮后,由于菌类影响也会变色长霉,因此必须有防止雨水和受潮霉变的措施。
三、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
(一)库房安全技术要求
(1)化学纤维不论是原料或织成品都属可燃物质。库房建设和设备配备,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范的要求。
(2)库内照明灯具要加保护套罩,电线宜暗线布置。动力线应设在室外,如使用天车和机械吊运设备时,电源可由胶皮套管电缆引入,但库内电线、电缆均不应有接头,插座、开关应设在室外,并有防雨防潮设施。灯具应布置在通道上方,必须布置在垛架上方时,距货垛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应大于lm。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状况和绝缘性能,飞口发现异常和老化现象时要及时更换。
(3)各种机械设备的电气开关都要加金属防护罩,吊具吊钩应采用碰击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作。
(4)高翻窗、通风孔、拔风筒、风帽等孔口,应有防止雨、雪、鸟虫、蚁、鼠、蛇等进入的措施,一般除加金属网、栏外,还应加装金属纱窗。
(5)库房应设可靠的防雷接地设施,接地极应离开外墙3m以上。
(6)应在库房内便于取放的墙及柱上安放灭火用具及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手提或推车式灭火器,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7)重要的、大型的化纤仓库应按规范要求设火灾探测器并自动报警。
(8)库房的垛座要求隔栅,平台应坚固稳定,垛座与墙的距离不宜小于0.5m,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
(9)库区内的安全隔离地带,不宜种植草本植物,不堆放易燃和可燃物体。
(10)库房内不宜设休息室和办公室,如必须设立时,应用防火墙隔离,并单独设置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