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火灾的要求及原则:处理矿井火灾,指挥员首先应该考了解以下情况:(1)发火时间、火源位置、火势大小、波及范围、遇险人员分布情况;(2)灾区瓦斯情况、通风系统状态、风流方向、煤尘爆炸性;(3)巷道围岩、支护状况;(4)灾区供电状况;(5)灾区供水管路、消防器材供应的实际状况及数量;(6)矿井的火灾预防处理计划及其实施状况。处理井下火灾应遵循以下原则:(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3)和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4)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处理火灾的方法:一般情况下,首先立即组织井下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升井,清点人数,情况明确后,尽可能采用直接方法灭火,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采用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1)缺乏灭火器材或人员时;(2)火源点不明确、火区范围大、难以接近火源时;(3)用直接方法无效或直接灭火对人员有危险时;(4)采用直接方法不经济时。
扑灭井下火灾时,选择正确的通风方式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可供选择的通风方式为正常通风,反风和零点通风。其中零点通风又可分为停止主扇风机和隔绝火区。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工作人员分布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式。
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等主要进风道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抢救井下人员,必须反风或缩短风流。如果不能反风,停风后风流能逆转时,也可停止扇风机运转,但要防止引起瓦斯聚集。反风前,必须将原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防止反风后火灾向进风侧蔓延。
矿井尽量采用正常通风方式。特殊情况下必须反风或缩短风流时,应根据反风或缩短风流的时间和瓦斯涌出情况进行分析和加强瓦斯检查,防止引起爆炸。井下个别地点发生火灾时,为了争取时间,有效地救人和灭火,应尽可能采取调节风流,局部反风或区域反风等通风方式。
用水灭火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火源明确;(2)水源充足,管理完善,人力物力有保障。用水或注浆的方法灭火时,会有大量水蒸气,威胁到回风侧工作人员的安全,因而应将这些巷道内的工作暂停,撤出人员。直接灭火最好从上风侧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措施设置水幕,拆除支架或者拆掉一定区段中金属支架的背板,建造临时防火密闭等,防止火势顺风流蔓延。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应先使火区反风。在火势不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先灭火,如果火势过大,无法直接灭火时,立即撤出人员。
为了防止灭火时产生大量蒸气,引起水煤气爆炸,灭火的水源要充足。灭火时水流不要对准燃烧的煤或岩石中心,而应从火焰外围喷洒,随着燃烧物温度的降低逐步逼向火源中心。灭火时要有足够的风量,使水蒸气直接排入回风道。
1、井口建筑物火灾
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首先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火焰及气体侵入井下,立即反转风流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扇风机;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引导人员出井,迅速扑灭火源。
2、井筒中的火灾
在进风井筒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必须启动反风装置控制风流或停止扇风机。出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能改变,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扇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扇风机或执行处理事故领导人决定的以不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的其它方法。为扑灭火灾必须反风时,须待原进风流中人员撤出矿井后,才能进行。
3、上山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气体侵入有人作业的场所,特别是采煤工作面。为此可采取缩短风流或区域反风等通风方式。火灾如果发生在行人斜巷中,则保持风流的正常方向。为了降低燃烧程度,可以减少火区供风量,当火区有可燃气体爆炸危险时,不允许减少供风量。在倾斜巷道中,需要从下方灭火时,应采取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的措施,如设置防护板等。
4、位于矿井或一翼总回风道中的平巷,石门和其它巷道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式,如反风、短路通风、正常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在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流运行。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根据爆炸性混合气体浓度决定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面运输巷道时,为了迅速救出工作面人员或阻止火势蔓延,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若采用减少风量救人时,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5、水平巷道中火灾蔓延时要从进风侧进行灭火。不能从进风侧灭火时,则从另一侧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应进行反风。同时还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蔓延。反风应在撤出人员并在进风侧设置水幕后,才能进行。
6、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扇风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积极灭火。矿山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通风的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动的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7、处理爆炸事故时,必须请求昌吉州救护队及石河子南山煤矿救护队支援,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对充满爆炸烟气的巷道恢复通风,抢救人员时,清理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
8、火灾引起爆炸事故,或者抢救遇险人员又有明火存在时,应同时救人、灭火,并派专人定时检查瓦斯,防止瓦斯聚集。进入灾区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瓦斯达到2%仍在迅速上升时,救护队员要立即退出灾区。灾区无人或人员已经牺牲时,不得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待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才能进入。
9、不论谁发现烟气或明火灾情,在尽可能迅速判明火灾性质、地点、危害程度、风流、火势、烟气蔓延的速度和方向,以及自己所处的巷道位置、地点等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附近工作人员。如果火势弱,范围小,应根据现场条件组织力量立即灭火。如果发现火灾时火势猛,燃烧范围大,难以扑灭,应立即召集人员快速确定撤退路线,有序组织撤退,进行避灾自救。在撤退时,现场人员不得惊慌失措,盲目行动,要听从指挥,佩带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撤离,若位于火源回风侧,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可顺着风流从回风出口撤至新鲜风流处,若处于火源比较近,熟悉避灾路线,有脱险把握时,也可以逆烟火快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