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口启封时安全技术措施
1、成立井口启封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技安员、瓦检员、测风员、风筒工组成临时班子,加强启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制定周密的启封工作计划,布置安排好启封工作,搞好分工和协作,做好各项准备。其启封工作计划为:
(1)由领导小组提前召开启封工作会议,讲明讲清启封工作各项注意事项,让实施人员切实掌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分工。
(2)商请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和市矿山救护队到现场指导工作开展,做好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处理等工作。
(3)启封前提前一天准备好各类启封物资、应急设备和器具。其中应急车2台、局扇2台、自救器30台、矿灯和工作服30套、瓦检仪2台、测风仪2台、水泵2台、维修工器具3套、消防器材10台套等。
(4)提前检修好主风机,确保主风机的正常运行功能,并在启封前一天开机运行。
(5)启封时,由下列人员担任下列工作: ①矿长1人,负责启封工作的全面指挥;
②副矿长2人,分别负责主井和风井启封的现场具体指挥; ③安检员2人,负责现场安检和具体工作的监管;
④瓦检员2人,负责启封时的瓦斯全面检测; ⑤电钳工2人,负责电源管理和电器维护; ⑥通防工1人,负责通风管理和测检风量; ⑦风机司机2人,负责主风机运行管理和操作; ⑧监测监控操作工1人,负责瓦斯监控系统操作; ⑨工人12人,负责各具体工作和应急事务的操作。
(6)抓好启封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启封程序实施启封工作。 3、启封前,作业人员带齐各种应急设备和器具,并在50m以内设置警戒区域和监测、控制网。各领导小组成员亲临现场指挥和管理启封工作。
4、实施启封前,首先检查电源情况,切断所有电源,并安排专人守护配电房,严防在启封期间向井下送电。此同时,瓦检员检查井口瓦斯涌出情况,如有安全问题,首先处理问题。只有当各类安全条件具备时,才实施启封工作。
5、启封后,首先启动主风机对矿井瓦斯等有害气体进行排放,时间不低于4小时。4小时后如有毒有害气体仍然居高,商请市矿山救护队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排放。此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入井或在井口从事与启封无关的工作,同时抓好防范,搞好主风机运行监控。
6、启封后,如有重大危险源出现,由技术负责人或矿长下令立即启动本矿《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预案无法处理时,立即商请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援
7、主风机开启24小时后,再由测风工检测总进风巷和总回风巷风量情况,如遇风流短路或风量低于最低正常标准时,加强警戒,商请市矿山救护大队处理(入井顺序为:主管部门批文→监管人员陪同启封→开启主扇→商请救护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全面瓦检→职工培训→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入井)。
8、启封后,主风机24小时运行,加强井下通风。
9、启封后,如需安排相应工作,瓦检员、测风工每天不得少于三次检测瓦斯和风量情况,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改善井下安全条件。
二、启封后人员首次入井安全措施
1、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技术负责人指挥。
2、由瓦检员和巷道安全检查人员在前探路,做到边检测、边检查、边逐步前进,只有当瓦斯浓度在规定范围、巷道支护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准许人员入井作业。否则,必须采用局扇通风将瓦斯排放后,先由巷道维修人员处理好巷道安全后,才准许人员入井。
三、启封后井巷首次排患安全措施
1、由现场负责人带队入井。
2、带齐各种防范和应急设备、器具,事先确定好避灾路线,找好安全出口。
3、从主井口和风井口进入,由外向里逐段排查,随时敲帮问顶,做好安全防范,如遇大面积片帮或冒顶情况时,按本矿巷道 维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有独头巷道出现,按本矿《独头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4、首次排查巷道隐患时,只准由外向里一个作业点排查,采用逐段推进法作业。换厢、固顶、清除活矸时,必须由有经验且细心的专业工人进行,同时设专职安全员监视四周安全,遇有突发情况或冒顶预兆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5、排查和维修井巷的技术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四、首次检修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检修线路期间严禁恢复通电,必须切断井下所有电源。 2、检修线路按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由外向里逐步推进,该更换的线路必须更换。
3、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带电检修,测试设备性能和状况时,必须首先检查测试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严禁在无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测试电气设备。
4、所有发生故障对井下安全有危害的设备,必须送出井外维修,拆装设备时必须断电。
5、检修井下电气设备,由有资质的专业电工进行。
6、恢复井下供电和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