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方针,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江宁区教育局“江宁教法(20**)9号”文件精神, 德育处与班主任签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班主任为本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规,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积极进行各种纠纷排查调解,遇事无推诿现象,把矛盾尽量解决在班级,消化在萌芽状态。要求及时总结反馈,确保班级安全零事故。
三、班主任要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对学生在校时间,往返学校的路途安全、用餐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及时关闭教室门窗等方面的教育。注意各种硬件(如电器、电路等)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修。教给学生用火、用电知识。严禁学生玩火及接触与学生无关的化学药品。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的刀、枪等器具,一旦发现,要立即收缴教育。
四、与科任教师协作,搞好课间活动的纪律教育,严禁学生上楼下梯你推我搡,上爬下跳,抛石打人,舞棍弄棒,你追我赶,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不准动手伤人,动口骂人,说脏话,不挑拨是非,若有矛盾心平气和解决,避免事故恶性发展。
五、教育学生做到不准随意出校门。住校生出校门或走读生中途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亲批的请假条。
六、组织活动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七、建立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班级组织活动务必逐级上报,不经批准不能擅自行动。其它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及时报告(大事故1小时内报告,小事故24小时内报告)。
八、以上条款未涉及到的,凡是对学生安全构成影响的因素,各班主任都有责任搞好防范工作。
九、因班主任失职或教育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及损失的,要与其经济及年度考核挂钩,严重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十、本责任状一式三份,学校存档一份,德育处一份,本人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校(盖章)??????? 德育处领导(签字盖章):
班主任(签字):
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