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必须经过专门的岗位培训,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要进行定期检查,应设有检查记录。
3.值班人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报警后,应马上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不得麻痹大意,采用消音了事。应细查看报警编码地址,到实际部位进行检查。
4.在报警控制柜上一旦发来报警信号,应立即派人到报警的区域逐个查看,确定火灾地点。及时向场部汇报。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定期维修,使系统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灵敏度降低的探测器应进行定期清洗。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出现损坏的探测器,应及时进行更换,不得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使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对因系统损坏无法修复时应主动联系维修厂家修复,不得擅自关机停用。
7.探测器应按照使用环境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探测器,防止经常引起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