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天然气的性质,以及勘探开发的固有危险性和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不难看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安全工作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过程中,既可能发生与其他行业相似的机械性事故、电气事故、化学物质伤害事故,+还可能发生油气行业所特有的自然灾害、井喷、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和环境污染等一些特殊类型事故。特别是这些特殊类型事故,具有突发性强、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大、后果严重的共同特点。
(一)机械性事故
机械性事故是指由于机械性外力的作用而造成的事故,其后果一般表现为人身伤亡或机器损坏。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使用的机器与设备,多数是重型的或大容积的,而且是在大负荷、高速、高压、高温或低温等严酷的工作条件下运行,同时机械化及自动化的程度也都比较高,大多数是连续运行。就这些机器与设备的本身而言,它们都需要使用大量的各种规格、不同性质的金属材料来制造,并由许多零部件及辅助装置、控制部分等组装而成。一个不易查出的、极微小的内在缺陷,或制造装配过程中未能消除的附加应力,都将成为重大事故隐患。因此,在石油工业生产中常会发生飞章、断轴、烧瓦、开裂及重物坠落等机械事故,并且还有可能由此面引发后果更为严重的事故。这些机械性事故主要表现在:
(1) 机器外露的运动部分在运行中引起的绞、辗伤害,或因运动部件断脱、飞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 手持工具如锤、钳、镐等造成的碰、砸、割等人身伤害。
(3) 重物坠落、飞起或空中运移时造成的打击事故。这类事故经常发生于吊装、空中运输、土方工程或爆破施工中。
(4) 活动机械碰、撞、碾压或倾覆造成的事故。这类事故叠常发生于工程施工中,例如由于刹把的操作失误或机械故障(如绞车气路冻结、堵塞不放气、防碰天车失灵等)而引起顶天车事故,可造成拉断大绳、砸坏设备、钻具落井、砸伤人员等后果。在起钻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而造成的单吊环提起井下钻具的现象,轻则拉弯钻杆,重则折断钻具,导致落井,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5) 高处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如从井架上、电杆上、台架上、房顶上坠落下来,或从平地跌人坑内或池中,从设备开口处掉入设备内。
(6) 临时性设施及堆放物品的倒塌、土石方的塌陷等造成的事故。
(二) 电气事故
电气事故主要表现为人体接触或接近带电物体时造成的电击或电伤,电弧或电火花引起的爆炸事故,以及由电气设备异常发热而造成的烧毁设备,甚至引起火灾等事故。
(三)热伤害事故
因直接或间接接触高温物体,如火焰、火花、炽热物体、熔融金属、热流体及蒸汽等,而造成的灼热或烫伤事故,以及在低温作业中造成的冷伤事故,均为热伤害事故。这些事故中,除了一部分是由于操作不慎而引起之外,其余则是由于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引起的二次伤害事故。
(四) 化学物质伤害事故
有毒或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作用于人的皮肤、黏膜、中枢神经、呼吸器官或血液等,而造成的各种伤害或中毒,称为化学物质伤害事故。常见的有毒有害物质有铅、汞等固态或液态物质,强酸、强碱等基本化工原料,沥青、加铅汽油及苯类等石油产品,一氧化碳、硫化氢、氢氟酸等气态物质。
上述事故均属于常见事故,不仅发生率较高,而且在各令产业中都有可能发生。